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每一位学子的求学之路保驾护航。现将我校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政策
1.资助对象
a.经县级以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
b.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子女、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c.经县级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
d.经县级以上残联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2.资助标准
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学期800元。
3.资助程序
学校将依据山东省特殊困难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及民政部门提供的相关名单,直接进行数据比对核实。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实行“免申即享”。直接办理本学期学费免除手续,最大限度简化流程,将关怀直接送达。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
具有单县第五中学正式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品德优良、积极向上的在校学生。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恪守校规校纪;
(3)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4)勤奋学习,努力进取;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二)资助标准
根据国家最新政策,自2025年春季学期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提高至每生每年2300元。具体资助标准分为三档:一档1800元/年,二档2300元/年,三档2800元/年,力求精准匹配不同困难程度学生的需求。
(三)资助程序
1.学生申请。每学期初,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2.材料填报。申请学生需如实填写《山东省普通高中教育资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困难情况证明材料。
3.三级认定。学校建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年级认定工作小组和校级认定领导小组,进行分层级审核认定。
4.规范流程。严格执行“学生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年级初步认定→学校审核认定→结果校内公示→上报主管部门备案”的程序,确保每一份资助都落到实处,温暖人心。
我们深知,每一个孩子的背后,都承载着一个家庭的期望与梦想。单县第五中学将始终秉持教育初心,用心、用情做好每一项资助服务,将这“民生工程”打造成真正的“爱心工程”与“希望工程”。我们殷切期望能与各位家长携手同行,共同为孩子们搭建一个无忧求学、安心逐梦的坚实平台。
如果您对以上政策有任何疑问,或您的家庭正面临暂时的困难,请随时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郭老师(18953020852),我们定当竭诚为您提供咨询与帮助。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教育的光芒照亮每一个前行的脚步!
供稿:学生资助中心 编辑:李楠 编辑:吕太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