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建设相配合,根据增产节约运动中暴露出来的贪污腐化问题,1951年12月中央决定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一场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运动采取放手发动群众,大张旗鼓、雷厉风行、抓住典型、严肃处理等方式,形成了有力的社会舆论和群众威力。先后任过中共天津地委书记的刘青山、张子善虽然对革命有功,但因堕落为大贪污犯,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判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历时半年的“三反”运动,清除了党和国家干部队伍中的腐化分子,有力地抵制了旧社会遗留的恶习和资产阶级的腐蚀。
随着“三反”运动的深入,揭露出许多资本家的行贿偷税等严重违法行为。于是,在私营工商业者中开展了一场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五反”运动的开展,有力打击了不法资本家的严重“五毒”行为,推动了在私营企业中建立工人监督和实行民主改革,使党在同资产阶级的限制和反限制斗争中取得又一个胜利。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由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占全国人口大多数的新解放区农村开展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从1950年冬到1952年底,全国除一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土地改革基本完成。在约有3500万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党决定分别不同情况,用更长的时间,采取适合各少数民族特点和有利于民族团结的政策和措施来完成民主改革任务。在西藏地区,中央决定由西藏地方政府自动进行改革,并耐心等待各种条件的成熟。后因1959年西藏上层统治集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在平叛的同时,应广大农奴和进步上层人士的要求,开始在西藏地区进行民主改革,至1960年10月基本完成。这标志着中国少数民族地区以土地改革为中心的民主改革基本结束。
土地改革在全国范围的基本完成,摧毁了中国封建制度的经济基础,消灭了封建地主阶级,使深受剥削压迫的中国农民获得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摆脱千百年来封建宗法的人身束缚,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迅速走向恢复和发展。党依靠土地改革中形成的有觉悟有组织的阶级队伍,完成了对旧的乡村基层政权的改造,为中国社会逐渐走向进步奠定了深厚的群众基础。这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的一个伟大胜利。